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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韶关市第十届中小学生“英东杯”文体竞赛方案的通知

  3、比赛程序:综合类节目分初赛、决赛两个阶段;集体舞节目直接评出等级奖。

  6月-9月为初赛时间。县(市、区)初赛由各县(市、区)教育(科教)局、文化局负责,由市组成专家组到各县(市、区)观看和指导。

  10月15日为决赛时间。节目在初赛中选拔推荐产生,上午8:30时进行声乐、器乐、语言类节目比赛,下午2:30时进行舞蹈类节目比赛,地点设在韶关西河剧院(舞台表演区面积:长14米×宽16米)。报名截止时间2005年9月10日。比赛分幼儿组、小学组、中学组进行,决赛将评出等级奖和优秀奖。适当时间进行颁奖仪式并精选决赛的部分优秀节目参加红三角英东杯系列活动的汇报演出。

  6月11日为集体舞比赛时间。上午8:30时在韶关体育馆进行比赛(舞台表演区面积:长28米×宽15米),由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报名截止时间2005年5月15日。

  4、参赛办法:集体舞:市直学校、厂矿学校限报一个节目,三个区限报1―2个节目,县(市)学校可根据本单位实际自由组队参赛;综合类:县(市、区)中学组、小学组各限报两个节目(声乐、器乐、语言类节目必须占50%),教幼、市机一幼、市机二幼、区(幼儿园)各限报一个节目,社会力量办学、普通中专、县(市)幼儿园可根据本单位实际自由组队参加综合类比赛。市直学校参加综合类比赛须经市组织的专家组选拔方能参加。

  5、节目要求:

  ①参加节目表演的学生必须是本校在籍学生,节目表演时间不超过5分钟。(课本剧和小品节目不超过6分钟)

  ②集体舞节目要求:人数80-100名(男女各半);要通过清晰、明快、优美的音乐和动作的转换、对形的变化、情感的交流反映中小学生的精神面貌,感受团结协调、文明礼貌、愉悦鼓舞的集体活动氛围。节目表演时间包括上下场不超过5分钟。

  6、评奖方法: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根据节目的分类比例和质量,评出各组各类节目等级奖若干名,颁发奖牌和奖金;评出优秀奖若干名颁发奖牌。

  7、经费开支:县(市)学校领队、老师、演员食宿补贴每人每天由“英东杯”组委会补助25元(曲江区每人每天只发10元伙食补贴),不足部分由各队自筹支付。集体节目食宿补贴人数:学生14人,辅导老师2人,超编人员经费由超编队负责;交通费由各队负责。汇报演出的经费参照以上标准。

  (二)中学生男女软式排球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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