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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平安重庆的决定


  (二)提高执法素质。依托党校、高等院校,加强执法干部政治理论、法律知识、专业知识和现代经济知识培训,县处级以上干部每年参加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110学时,其他执法干部不少于100学时。到2012年,将全市行政执法干部、政法干警全部轮训一遍。建立执法干部交流制度,加大重要职位、关键岗位干部交流力度。大力推进执法干部到基层一线锻炼,提高做群众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全面推行执法资格认证制度,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执法。建立专家人才库,培养和引进一批专家型人才。

  (三)提升队伍形象。适时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和执法执纪教育整顿活动,严肃整治冷硬横推、吃拿卡要、滥用职权行为,纠正漠视群众疾苦、伤害群众感情、损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严格执行全市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六个一律”、行政执法系统“五坚持、五严禁”、法院系统“四个一律”、检察系统“十个严禁”、公安系统“十条禁令”等纪律规定,强化纪律约束“高压线”,对触碰“高压线”的人员,一律先停职、再查处。市委政法委等部门要适时派出明察暗访组,对落实纪律禁令情况进行督查。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须赔偿的法制监督机制。定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健全群众性监督机制。每年开展一次群众对执法队伍的满意度测评活动,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九、建设平安重庆的保障措施

  (一)落实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坚持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制度,建立党政干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信访群众制度,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开展干部大走访活动,着力化解信访积案。推行信访接待大厅“一站式”办公制度,建成信访信息系统,开展网上信访和视频信访,推行群众诉求代理制,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坚持有访必接、有信必复,提高信访按时办结率、当事人息访息诉率和群众满意率。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重大信访案件包案化解制度。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信访调解紧密衔接,多种方法、多种力量联调联动的大调解格局,充分发挥信访部门、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的作用,使大量矛盾纠纷多渠道分流化解。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

  (二)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加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建设,提高监测预警、风险控制、救援队伍和应急保障水平。建设一支以公安消防、武警为主体的专业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饮用水源预警和应急体系,制定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源污染事故预警和应急制度,建设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加强应急保障设施建设,建设1个市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中心、8个区域分中心和6个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国家陆地搜寻与救护基地、消防特勤模拟训练基地及中央和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到2012年,建成6个市级应急避难场所和92个区县级应急避难场所。建立有效应对三峡库区重大地质灾害和水源污染事故的监测预警和应急救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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