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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搬迁启明路水产品批发市场的通告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搬迁启明路水产品批发市场的通告
(韶府[2005]77号)


  为建设启明路全民健身广场,落实市政府2005年承诺为民办的实事,市政府决定将启明路水产品批发市场用地用于兴建全民健身广场,要求启明路水产品批发市场在近期实施搬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05年8月20日起,启明路水产品批发市场停止营业,各水产营销商户暂时搬迁至木材厂铁路货场内经营。

  二、搬迁补偿标准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未经审批的违法、违章建筑一律不予补偿。

  三、在水产品批发市场搬迁至木材厂旁铁路货场后,从事水产品营销的商户必须严格按照指定的地点进行水产品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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