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兴建东升全民健身广场的拆迁通告
(韶府[2005]80号)
为丰富市民的文化生活,进一步改善市区的投资环境,根据市区城市建设规划,市政府决定在市区北江大桥东南侧改造建设全民健身广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改造建设范围:市区北江大桥东南侧,东至韶南大道,西至滨江路,南至东升小学,北至北江大桥。具体规划用地按规划红线执行。
二、改造建设范围内需迁移的管线,须在2005年11月30日前自行迁移。迁移费用,由管线所有权单位自行解决。
三、改造建设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须于2006年3月30日前拆迁完毕。逾期或拒不拆迁者,由有关部门依法拆除,相关费用由被拆迁单位或个人承担。
四、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停止上述拆迁范围和规划红线范围内住户的户口迁入、分户(婚嫁、小孩出生、军人退伍、分配回原地工作的学生等特殊情况除外),冻结房屋买卖、赠予、出租或互换,禁止扩建、改建和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违者,一律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