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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增设发票代码的通知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增设发票代码的通知
(闽地税函〔2005〕167号 2005年9月27日)


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不发厦门),省、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直属分局,福州、泉州、漳州市地方税务局外税分局,泉州、南平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省局票装分局:

  根据福州、泉州地税机关的反映及省汽车运输总公司的要求(闽运财〔2005〕17号),经研究,为方便客运小额发票的使用,同意增设以下发票种类及代码:

福建省××市道路运输定额客票 

福建省××市道路运输定额客票

福建省××市道路运输定额客票

福建省××市道路运输定额客票

福建省××市道路运输定额客票

福建省××市道路运输定额客票

福建省××市道路运输定额客票

福建省××市道路运输定额客票

福建省××市道路运输定额客票

福建省××市道路运输定额客票

福建省××市道路运输定额客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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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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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

100

 

1.5元

2.5元

3元3.5元

4元

4.5元

5.5元

6元

7元

8元

9元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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