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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思源实验学校教职工配备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思源实验学校教职工配备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琼府办〔2009〕20号)


各有关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思源实验学校教职工配备工作指导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二月十七日

关于思源实验学校教职工配备工作指导意见
(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财政厅)

  思源实验学校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教育扶贫”政策,由政府举办、社会资助,以迁移农村边远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生而设立的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为实现思源实验学校“高质量、创特色、争一流”办学目标,力争在3到5年内将其建成省级义务教育阶段规范化学校和我省农村寄宿制示范性学校,现就思源实验学校教职工配备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思源实验学校的办学规模
  思源实验学校办学规模为2700名学生左右(其中校本部1800名学生)。校本部从小学四年级开始至初中三年级,每个年级设6个平行班,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三年级以下在相关乡镇设思源实验学校教学点,思源实验学校在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上给予对口支持。
  二、思源实验学校教职工的核编定编
  由相关市、县政府依据思源实验学校的办学规模和本市、县的实际情况,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02〕56号)精神,对思源实验学校教职工的基本编制和附加编制进行核编定编,并于2009年2月底前完成该项工作。
  三、思源实验学校的岗位设置
  由相关市、县政府依据省教育厅、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中小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琼教师〔2008〕23号)精神,具体确定思源实验学校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在设定岗位时,要按寄宿制学校要求,加强后勤人员配备。小学、初中男、女生宿舍各配备1名生活指导老师兼宿舍管理员;医务人员配备2至3名,其中1名为有处方权的医生。另外,要根据实际情况配备校警和厨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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