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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贯彻实施广东省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方案的通知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贯彻实施广东省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方案的通知
(韶府办〔2005〕2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韶关市贯彻实施“广东省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韶关市贯彻实施“广东省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方案

  为加快我市农村富余劳动力战略性转移和统筹城乡发展的步伐,切实解决好“三农”问题和技能人才紧缺问题,根据《广东省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实施方案》和市政府《关于批转就业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韶府办[2005]97号),以及市政府《印发韶关市2005-2007年就业培训工程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韶府办[2005]226号)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实行“城乡平等就业制度和城乡并重就业”的方针,通过实施“广东省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以下简称“百万工程”)和我市“就业培训工程”,推动农村劳动力由无技能到有技能、农到非农、农民到市民、贫困到富裕小康“四大转变”,为我市城乡协调发展,农民脱贫奔康和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的进程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适应“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扩大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规模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需要”的原则。

  (二)坚持“培训与就业相结合、农村青年培训转移与扩大就业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订单式培训、基地化运作,“一条龙”服务的原则。

  (四)坚持“谁负责、谁完成、谁受益,以培训成果兑现培训补贴”的原则。

  三、总体目标、培训对象、形式和任务要求

  (一)总体目标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总体目标:我市到2010年向非农产业转移本地农村富余劳动力30万人以上,其中组织15万农村青年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使我市非农产业就业比重由目前的50%提高到70%以上,具体分两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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