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发动工作的通知
(韶府办〔2005〕2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06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发动工作,确保完成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目标任务,市政府要求各地迅速掀起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发动高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识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抓好这项“民心工程”。各地要及时召开各种会议,布置工作任务,做到早计划、早部署、早行动,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各自职责,层层抓落实,扎实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集中时间和精力抓落实。做好2005年底前的宣传发动工作,是确保2006年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的重要环节。按照省的部署,2006年度全省农村合作医疗统一宣传发动工作从 2005年10月份开始。各地务必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面,深入农村,深入农户,耐心细致做好农民群众的思想工作,让农民人人知晓、户户明白合作医疗方案,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参合意识,促使更多的农民自觉自愿参加合作医疗。
三、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农村合作医疗。各地要因地制宜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各种活动形式,大力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充分发挥电视台、电台、报刊的宣传主导作用,通过制作广播和电视专题节目让受益农民谈切身体会,持续专题报道合作医疗,大造舆论声势。同时,充分利用政务和村务公开栏、致农户一封信、宣传标语、咨询活动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确保宣传发动工作广泛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各级卫生部门和经办机构要主动提供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资料、农民受益情况、受惠典型等相关情况,积极配合宣传部门,共同做好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发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