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坚决控制和扑灭新发疫情
要按照“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治、果断处理”方针和 “早、快、严”原则,采取严格的封锁、隔离、检疫、扑杀、消毒和无害化处理等强制性措施,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防止疫情的扩散和蔓延,降低损失。对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疫情的地方迅速采取隔离封锁措施,对疫区及时有效地封锁。认真落实对疫区家禽扑杀和受威胁区强制免疫实行合理补偿补助政策。
八、严防禽流感对人的传播
加强从事家禽养殖、销售、加工等人员的卫生防护工作,配备动物防疫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普及防护知识,确保禽流感不传染人。这要作为防控工作的重点。完善突发人感染禽流感应急预案和防治方案,搞好医学监测和预防工作,加强活禽交易市场监管。
九、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5号),改革和完善兽医管理体制。根据广东省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精神,组建市、县两级动物卫生管理局,设立动物卫生监督所,建立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增加防疫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切实加强基层动物防疫机构建设,加强对基层兽医人员的培训,提高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能力。兽医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持机构的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
十、改善家禽防疫条件
采取有效措施,改变目前家禽饲养分散、管理粗放、防疫条件差的现状,改变鸡鸭猪混养等落后饲养方式。提倡规模养殖、标准养殖、清洁养殖、文明养殖,改善家禽养殖的防疫条件,有效防止疫情发生,提高养殖效益。出台相关政策引导和支持标准化养殖和集约化养殖,促进家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
十一、建立信息发布和疫情通报机制
建立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准确、客观报道疫情。普及科学防疫知识,增强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疫能力。对群众举报和各种渠道反映的疫情信息,要及时核查,保证做到不漏报、瞒报、谎报疫情。及时与有关单位和周边地区通报情况,加强配合和技术合作。着力研究建立动物疫病防控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