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力士通莲塘路—连接线新建工程的通告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力士通—莲塘路连接线新建工程的通告
(韶府[2005]115号)


  为加快市区道路建设,改善市区道路交通环境,按照城市规划建设需要,市政府决定新建力士通-莲塘路连接线。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规划建设范围:规划道路全长220米,宽14米,起于韶南大道支路莲塘路,止于力士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南郊新厂区,其间与韶冶专线铁路平交。

  二、上述道路规划改造范围内的通讯、水、电、气等所有管线,须与其路面改造同时规划建设,一律下地。所有管线和违章建筑、临时建筑及不规范的广告、招牌,必须于12月28日前按要求全部迁移(拆除)完毕,迁移(拆除)的费用由各所有权单位(或个人)自行负担。逾期或拒不拆迁(拆除)者,将依法强制执行。

  三、与上述道路改造施工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城市建设需要,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施工。无理干扰、阻碍施工者,将依法处理。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