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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体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的指导意见


  1.拥有200米以上跑道的田径场;

  2.拥有足球场;

  3.拥有篮球场或排球场;

  4.拥有室外健身器材。

  拥有游泳池、篮球馆、乒羽馆等室内体育场馆的学校可有偿向社会开放室内体育设施。

  (二)时间。对社会开放时间一般为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等非教学时间,具体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有条件的学校可在不影响教学的同时,在日常时间早、晚开放。开放项目和开放时间应在学校门口醒目位置上墙公示。

  四、管理模式

  为确保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安全、有序、长效,各地应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配合有关部门,探索采取多种管理模式,有效解决开放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社区体育俱乐部制。利用社区资源优势,结合社区体育俱乐部等各类群众性活动团体建设,通过发放健身卡等形式,组织社区居民有序进校开展体育活动,并做好相应管理、服务和宣传教育工作。

  (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制。充分发挥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组织指导青少年和社区居民开展体育健身活动的作用,并承担相应的管理服务职能。

  (三)专业化体育场馆经营制。通过承包、合作等方式,引进专业化公司参与学校体育设施的经营管理,发挥其在专业技术、管理人才等方面的优势,提高学校体育设施利用率和管理服务水平。

  (四)志愿者组织制。吸收社区居民、学校教师和专业人员等作为志愿者,充分参与学校体育设施开放的管理工作,发挥其在活动组织、技术指导等方面的优势。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制度建设,维护开放秩序。学校要根据国家及我市有关校园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结合体育设施开放工作的要求,完善学校安全保卫的相关规章制度,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并妥善排除各类安全隐患。推进建立协同巡查机制,社区要安排专职保安人员会同社区民警对开放场所进行治安巡查,及时制止并处理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损害场馆设施等行为。

  (二)加强设施管理,确保活动安全。按照国家、省及市体育设施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强学校体育场馆开放、设施维护等日常管理。学校应在体育设施周边显著位置设置体育器械使用方法指示牌和安全警示标识,张贴安全须知,指定专人在开放前和开放过程中对活动场地、活动器材等安全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健身市民正确使用体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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