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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物价局关于二七区中小学生生产实践教育基地收费标准的批复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二七区中小学生生产实践教育基地收费标准的批复
(郑价费函〔2009〕6号)


二七区物价局:

  你局《关于二七区中小学生学生生产实践教育基地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我省城市义务教育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及其他收费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6]1710号)文件精神,根据成本监测结果(郑价成本监审[2009]第06号),经研究同意,二七区中小学生生产实践教育基地收费标准为每生每期35元,试行期一年。对困难学生应适当减免,不得收取其他相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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