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公开权利人予以补正。
②公开权利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公开权利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应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3)答复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受理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延长15个工作日),并制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决定书。
①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③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④不属于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⑤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公开权利人实际情况。
三、监督方式
公开权利人可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局纪检监察室申诉或投诉(联系电话:027-85741329;办公地址:汉口新华路25号;邮政编码:430022),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方式解决。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序号 | 公开项目 | 主要内容 |
1 | 职能 |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应履行的工作职责 |
2 | 局领导及分工 | 局领导姓名、职务、性别、分管工作 |
3 | 内设机构及职责 | 内设机构名称、负责人姓名及职责 |
4 | 规范性文件 |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与公众相关、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
5 | 规章制度 | 本局制定的日常管理、行为规范等规章制度 |
6 | 办事指南 | 本局办事基本程序 |
7 | 承诺事项 | 本局向社会承诺完成的事项及办理情况 |
8 | 与公众密切相关的要事项 | 涉及全市性的社会经济发展计划等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
9 | 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 | 需许可、审批事项的前置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办理依据、办理时限、办理结果 |
10 | 重大行政处罚决定 | 本局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依据、程序及结果 |
11 | 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情况 | 违纪、违规行为的投诉部门、投诉电话、投诉处理办法 |
12 | 其他项目 | 根据《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和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本局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