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自我分析阶段(6月10日-7月9日)。认真开展“查执法理念、比执法作风、看执法行为”的讨论与交流活动,重点进行“六查”,即查执行落实,看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查工作作风,看是否存在作风涣散、纪律松弛的问题;查执法责任,看是否存在执法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问题;查工作效率,看是否存在办事拖拉的问题;查执法行为,看是否存在不文明、不规范执法问题;查廉洁执法,看是否存在以权谋私问题。在方法上,一是自查。每名监察人员都要随机抽取2007年以来所办理的5件监察案件,在科内进行案卷评查,查找和分析本人、本部门在掌握执法依据、履行执法程序、行使自由裁量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劳动者权益落实不到位、以罚代法、简单甚至粗暴执法等违法违规现象。二是邀请群众评议。组织用人单位、职工群众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市支队监察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是撰写执法分析材料。在上述自查和群众评议的基础上,各科室和每个监察人员都要撰写监察执法情况分析材料,重点检查自身执法理念是否端正、执法作风是否文明、执法行为是否规范,并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个人监察执法情况分析材料要报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科室监察执法情况分析材料要报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并统一报队工作专班备案。在此基础上,形成市监察支队监察执法情况分析材料。
(三)整改落实阶段(7月10日-7月31日)。一是制定整改方案。各科室和监察人员要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方案应包括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个人的整改方案要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同意,科室整改方案要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并统一报队工作专班备案;市支队整改方案要报省监察总队备案。同时,各科室的整改方案应通过板报、科内张贴等方式公布,市支队整改方案将在市“金保网”公布,自觉接受用人单位、职工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二是落实整改措施。各科室和监察人员要坚持边查边改,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要从引导监察人员开展“讲激情、比敬业,讲服务、比奉献,讲执行、比效率,讲清正、比形象”的“四讲四比”活动入手,最终实现端正执法理念、坚持执法为民,改进工作作风、坚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服务意识,完善反应机制、提高执法效能的要求。
(四)检查验收阶段(8月1日-8月15日)。队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对各科室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情况和成效进行检查验收,检查方式包括查看教育活动安排、学习讨论记录、监察执法情况分析、整改方案等文字材料和监察案卷、现场跟踪执法、调查用人单位和职工群众等,检查结果在队内通报。同时,还要做好迎接省、市相关部门检查验收的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