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企业认定证明》;
2、企业与下岗失业人员签订并经劳动保障部门鉴证的一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鉴证登记表;
3、企业申请社保补贴资金期间缴纳养老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的各月税票;
4、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名单及个人养老保险帐号;
5、企业申请社保补贴资金期间各月发放工资名册。
二、申领程序
1、由企业填写《企业申请社保补贴资金名单》(表一)、《企业申请社保补贴资金汇总表》(表二)一式四份连同上述材料,报所在区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初审;
2、武汉市商贸服务型企业社会保险补贴采取审核拨付的办法,由区劳动保障部门将初审合格资料报市劳动保障部门复审后,将表一、表二返回区,同时送市财政部门备案,由区财政部门向市财政部门申请市财政负担补贴资金;
3、经市财政部门复核后,将市财政承担的社保补贴资金拨付到区财政部门;
4、区财政部门将区承担的社保补贴资金连同市财政部门拨付的补贴资金,一并拨付到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帐户。
三、社保补贴金额、申报时间
1、社保补贴按132元计算,其中养老保险金每人每月120元,失业保险金每人每月12元补贴,两项补贴资金均由市、区财政分别承担60%和40%;
2、社保补贴资金按季结算,由企业在每季末月提出上季社保补贴资金申请;
3、2004年四月前结算上年度的社保补贴资金。
四、几点说明
1、企业只进行了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登记,未交纳“两金”的待实际缴纳后,才能享受社保补贴;
2、仅签订劳动合同但养老失业保险关系未转入本企业的下岗失业职工不计算该企业享受社保补贴的人数;
3、企业为吸纳的下岗失业人员缴纳“两金”申请社保补贴资金时,只计算企业缴纳的部分,职工个人缴纳的部分不计算在内;
4、企业将“两金”随工资一道发放给职工,由个人在流动窗口缴纳的,不计算社保补贴人数;
5、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在核查企业为下岗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时,根据企业申报名单,开通武汉市劳动保障网逐户逐个予以核实;
6、企业注册登记和纳税登记在远城区的社保补贴资金由企业所在区财政全额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