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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造新华南路的通告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造新华南路的通告
(韶府[2006]8号)


  为了加快市区道路建设,改善西河片区的排水状况,市政府决定对新华南路道路及排水实施改造。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规划改造范围

  (一)路面改造范围:西河立交桥至北江大桥西桥头,全长约1900米(含两侧人行道)。

  (二)下水道改造范围:西河立交桥至北江大桥底(途经桥西巷),全长约2300米。

  二、规划改造范围内的通讯、水、电和煤气等所有管线,须与道路改造同时规划建设,一律下地。原有管线如与规划改造有冲突的,其所有权单位应无条件配合改造,自行迁移管线。改造范围内需拆迁(拆除)的管线和违章建筑(含临时建筑)及不符合规划建设要求的广告、招牌等,须于同年4月5日前自行全部迁移(拆除)完毕,逾期或拒不拆迁(拆除)者,将依法强制执行,费用由所有权单位(个人)自行负担。

  三、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城市建设需要,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施工。无理干扰、阻碍施工者,将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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