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浈江北路续建工程的拆迁通告
(韶府[2006]20号)
为改善市区道路交通条件,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根据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要求,市政府决定2006年对市区浈江北路续建工程(浈江铁路桥至综合化工厂段)进行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程建设范围:浈江铁路桥至综合化工厂,规划建设全长1400米,宽20米。
二、道路建设工程由韶关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实施。房屋的拆迁补偿,由市城市管理局按照省、市基础设施建设拆迁有关规定执行;建设用地的征用补偿,由市国土资源局按照省、市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实施。
三、工程建设范围内需要拆迁的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由被拆迁主管单位负责动员拆迁、安置,如属违章建筑,应无条件自行拆除;工程建设范围内需迁移的管线,由管线所有权属单位负责迁移;沿路段两侧征用范围内空地统一为规划绿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