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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韶关市第十一届中小学生“英东杯”文体竞赛方案的通知

  6、录取奖励:如有8队以上(含8队)参赛,则分别奖励前六名;如不足8支队参赛则按实际参赛队数减2办法录取名次。奖励:第一名1800元、第二名1400元、第三名1200元、第四名1000元、第五名900元、第六名800元。

  10、其它经费开支,与乒乓球赛同。

  (四)中学生男、女子篮球赛

  1、竞赛日期:初定10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办法:

  (1)省市篮球传统校(市一中、南雄中学、仁化中学、乐昌市一中)必须单独组队参赛。

  (2)各县(市、区)、中省厂矿自由组队参加竞赛(各限报1队);市直学校直接报名参赛。

  (3)各单位报男、女队运动员各12人,领队、教练各1人。

  3、运动员资格和资格问题的审查及处理与足球竞赛规程中的有关条文相同。

  4、报名报到:各队于2006年9月12日带齐材料到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报到问题与乒乓球竞赛规程中的有关条文相同。

  5、竞赛办法:

  (1)采用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

  (2)第一阶段分若干小组采用单循环赛制决出小组名次;第二阶段采用淘汰制决出名次。

  (3)第一阶段小组循环制,每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积分多者小组名次列前;两队积分相等,胜队名次列前;三个以上队(含三个队)积分相等,则以积分相等队之间的比赛胜负情况排名;若积分仍相等,则依次按他们之间比赛得失分率定名次(得失分率=得分之和/失分之和)、若得失分率仍相等,则按同组所有比赛得失分率决定名次,抽签排名。

  (4)第二阶段采用淘汰制,每场比赛结束时(40分钟)若得分相等,则延长5分钟作为决胜期继续比赛,必要时延长几个这样的5分钟,直到分出胜负为止。

  (5)竞赛采用4×10分钟制;各参赛队须备两套深浅不同颜色的服装,按规则在上衣前后印号码,服装号码与报名表的号码应相符,号码不符或无号、重号均不得上场比赛。

  6、录取奖励:如有8队以上(含8队)参赛,则分别奖励前六名;如不足8支队参赛则按实际参赛队数减2办法录取名次。奖励:第一名1800元、第二名1400元、第三名1200 元、第四名1000元、第五名900元、第六名800元。

  7、其它经费开支与乒乓球赛同。

  (五)本竞赛细则解释权属“英东杯”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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