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凡参加花会演出的演员及书画作者,必须是1992年7月以后出生、14周岁以下的儿童;一个舞蹈节目的演员原则上不能超过16人,时间不超过5分钟;小戏、小品不超过9分钟;音乐不超过6分钟。
(7)书画作品必须是没有参加过省、市少儿花会书画展的新作,并由参展选手独立完成。作品要体现童真童趣,健康向上。
书法作品要求:对联、条幅、横幅、中堂等形式均可,书体楷、行、草、隶、篆不限,作品自行装裱,不收硬笔书法。尺寸规格:不超过四尺宣全张。
美术作品要求:形式为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彩笔、蜡笔、装饰画等均可。尺寸规格:国画四尺宣对开或整张,自行装裱。其他画种不超过60×60(公分)。书画展览,幼儿作品20件,小学生作品50件,初中生作品20件。
收作品时间、地点:5月15日前将参赛作品送交市群众艺术馆办公室曾方收;书画展览定于6月1日至4日在市图书馆展厅展出。
7、评奖方法: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根据节目的分类比例和质量,评出各组各类节目等级奖若干名,颁发奖牌和奖金;花会节目评出金、银、铜、优秀奖若干名,颁发奖牌和奖金。书画作品评选分幼儿、小学、初中三个组,分别评出等级奖,颁发证书。
汇报演出的经费参照2005年的标准。
(二)中小学生男、女子乒乓球赛
1、竞赛日期:初定4月;竞赛地点:韶关体育馆。
2、竞赛分组、项目:
(1)中学组:男、女子团体赛,男、女子单打
(2)小学组:男、女子团体赛,男、女子单打
3、参加办法:
(1)市乒乓球传统校(曲江区一小、乐昌小学、东岗小学)必须单独组队参赛。
(2)各县(市、区)、中省厂矿学校男、女各报1队;市直学校选拔男、女各报2队。
(3)各单位报男、女运动员各3人,领队、教练各1人。
4、运动员资格:
(1)年龄规定:
小学组: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中学组:1987年以后出生
(2)须具当地正式户籍和本学年度普通中小学(含职中)正式学籍,复读生不能参赛。
(3)凡输送到省体工队、省市体育运动学校(中专)的运动员或学生不能代表原输送单位参赛。市业余体校符合参赛条件的学生,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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