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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韶关市委、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平安和谐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二)完善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组织体系。以“双联双建”为载体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双争双促”为载体加强社区党员队伍建设。

  “双联”,就是市、县(市、区)、街道三级联抓,建立和落实市、县(市、区)、街道要向每个社区派出党建指导员或督导员,党员领导干部每人要联系一个社区;驻区单位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联建,建立健全联建的有关制度,积极探索党政机关党员到居住社区参加党的活动的制度,充分发挥驻区单位的优势。

  “双建”,就是建立健全党的组织,实行“一居一支部(总支)”,加大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组建党组织工作力度,努力实现党的组织、党的工作全覆盖;建设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与居委会成员中的党员可以交叉任职,提倡党组织书记经过民主选举兼任居委会主任,增强社区党组织整合、协调各方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居委会、工会等群团组织、民间组织的领导,团结一切力量,共建平安和谐社区。

  “双争”,就是党员争创“三有一好”,做到有理想、有责任、有能力、形象好;争当服务居民群众的带头人,做到串百家门、知百家事、解百家难,推行民情日记和民忧档案活动,在建设平安和谐社区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双促”,就是促进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党员电化教育播放网点,重视调动离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和流动人员中的党员参与建设平安和谐社区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工作机制;促使党员与群众感情和谐交融、党员与责任义务和谐相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党的执政的社会基础。同时,要完善居民自治,大力推进社区居民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使社区居委会真正成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组织。建立健全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建立社区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社区议事制度、居委会定期向居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制度、居务公开以及社区事务听证等制度。

  (三)加强和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

  1、合理设置社区和规划社区建设。各地要把社区建设纳入“十一五”经济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要根据城市发展的规模、自然条件、历史传统,科学合理地设置社区,一个社区一般为1000至2000户,超过2000户的非封闭式管理社区,应根据需要重新调整和划分。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稳妥地推进“村改居”工作,坚持成熟一个改一个,改一个建设好一个。社区居委会的设立,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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