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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韶关市科学技术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鼓励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定期调整《韶关市科技产业发展目录指南》,限制盲目、重复引进,对企业消化吸收再创新给予政策支持,支持产学研联合开展消化吸收和再创新。

  以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为重点,针对韶关市高能耗产业、钢铁、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开展关键技术研究,加强废旧产品和废弃资源再生利用与产业化,形成相应的循环经济技术应用与管理体系。

  建立农业科技示范工程。主要农作物品种选育研究与开发示范工程,畜禽水产品种改良与养殖技术研究及示范工程,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引进与产业化示范工程,农业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示范工程,农业信息化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山区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研究与示范工程。

  加强国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强化韶关市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的科技合作,以多种方式大力吸引国内高新技术成果到韶关市转化,针对转化制定配套政策和优惠条件。

  (六)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指导,分类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加大对科技创新中的知识产权政策引导,政府科技发展资金及其专项资金的使用,重点支持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企业申请政府资金资助、科技项目评奖、高新企业认定等,必须将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纳入考核指标中。

  促进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突出企业在知识产权创造中的主体地位,促进企业重视知识产权创造的研究开发,鼓励企业建立研发中心,开展自主创新。

  构建韶关市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提高全市对国内外知识产权信息收集、检索、分析、组织、运用的能力,为市内企业提供优质的资讯服务。通过政府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中介的专业服务,帮助和指导企业开发国内外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加快知识产权利用和产业化。强化企业研发过程中的专利信息利用。鼓励企业在研究开发中要高效地利用专利信息,使企业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尽可能多的利用专利信息,避免低水平重复和侵权。

  构建韶关市知识产权预警、应急与维权机制,结合韶关市知识产权预警与应急公共平台建设,围绕韶关市的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及时准确地分析和预测其知识产权竞争态势,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预警信息。加大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维权的服务支持力度,切实维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

  大力推进知识产权的利用,鼓励企业知识产权的产业化,将知识产权融入经营活动中,推行知识产权利用为基础的经营战略,实现企业经营效益的最大化。建立综合技术转移机构,促进大学、研究机构等单位与企业界的合作与交流,提高大学、研究机构等单位知识产权转让和利用的效率。

  开展韶关市著名旅游景点知识产权保护调研,做好韶关市风景名胜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促进韶关市旅游业可持续跨越式发展。

  (七)开展人才工程,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从培养、引进、使用、激励、稳定五个环节推进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有利于人才培养和使用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创新创业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以重大科技任务培养和凝聚高层次人才,将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和人才培养有机结合起来,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施展才干创造条件,通过重大项目的实施,培养和稳定一支高素质的科技创新人才队伍。

  对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实施重奖,形成激励全社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鼓励科技人员通过多种形式到韶关市创新创业,科技人员带成果到韶关市企事业单位开展合作研究开发,可优先列入市级各类科技计划。积极吸引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来韶关市创新创业。

  鼓励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提高技师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待遇,重视已退休专家等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他们的才干和特长。

  人事部门牵头,科技等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实施“韶关市科技兴市专家人才数据库建设计划”。对韶关市急需的高级专业人才,建立专家库,对在韶关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中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授予相应的荣誉,并给予一定的政府津贴。

  (八)抓教育与科普,促进科教兴市的创新工程

  充分发挥韶关学院在韶关自主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加强与市外高等院校、中科院等机构的产学研合作。促进多种科技资源与韶关市科技创新的结合,推进韶关市的自主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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