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的通知
(武劳社[2007]81号)
市医疗保险中心,各社会保险管理处、东湖分局,有关服务机构:
随着我市生育保险的进一步扩展,生育保险医疗需求量的不断增大,现根据《
武汉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市政府令第173号)和《武汉市职工生育保险医疗管理办法》(武劳社[2006]100号)规定,对自愿申请承担生育医疗服务的机构进行了资格审查,确定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医院、武汉铁路分局武昌医院等16家机构为武汉市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上述定点服务机构应按其服务范围提供生育保险服务。
附:武汉市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名单
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
武汉市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名单
序 号
| 机 构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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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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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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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武汉铁路分局武昌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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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武汉市普仁江岸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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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武汉市武东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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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铁道第四勘察设计院职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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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长航青山船厂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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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武汉东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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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神龙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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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武汉玛丽亚妇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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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武汉市三九中原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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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武汉市现代女子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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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武汉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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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武汉紫荆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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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武汉船用机械厂职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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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中建三局二公司职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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