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无力按时还款,第三方担保人可只承担未偿债务50%的代偿责任,同时担保机构保留对借款人所欠债务的追偿权。
四、对个人小额贷款实行财政全额贴息
对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微利项目贷款,除由中央财政贴息外,其余部分和其它项目贷款由地方财政全额贴息。
五、开辟小额贷款“绿色通道”,实行“零收费”
简化小额担保贷款操作程序,推行联合审批、一 站式服务、限时办结等做法。各类自主创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办理实物、房产等抵押手续时免予评估。有关部门和单位对个人申请办理小额贷款一律免收各种管理费、服务费和证照费。
六、扩大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贴息额度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申请贷款的额度不受限制,由企业和银行协商一致后确定。扩大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贴息额度,对新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30%的,贷款贴息额度由1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对不足30%的按实际吸纳人员每人5万元计算,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在300万元额度以内,按实际贷款额度可享受50%的贷款贴息。市、区政府建立的小额担保基金可为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提供100万元以内的担保。
七、建立小额担保贷款激励机制,大力推进信用社区创建
各区要把创建信用社区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信用社区创建活动。人民银行、民政、财政、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以及各担保机构、各经办银行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合力推进信用社区创建工作。市、区财政从就业再就业基金安排一定的奖励资金,对贷款达到一定规模并到期还款较好的信用社区和正在规划创建的信用社区,按当年归还贷款额度的情况进行适当奖励,专项用于信用社区创建工作。
八、建立多层次、全方位担保体系和工作推进体系
建立市、区两级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市本级担保基金规模不低于8000万元,同时按50%比例安排配套资金,支持区级建立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等城区担保基金规模不低于600万元;黄陂、新洲、蔡甸、江夏、东西湖、汉南等城区担保基金规模不低于300万。
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责任和担保主体,变单一主体为多个工作责任和担保主体,充分发挥市、区两级的积极性。市本级相应增加担保机构,目前由市科技担保公司和市信用风险管理责任有限公司提供小额贷款担保,主要扶持原中央、省、市属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科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各类创业人员,以及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小额贷款担保。在区一级,由各区分别自行确定一家担保公司,主要扶持本辖区各类创业人员的小额贷款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