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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韶府[2006]64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检验我市防空警报设施性能,也为了使广大市民熟悉防空警报信号的规定,进一步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我市定于2006年9月18日上午10:30时至11:00时,在市区和各县(市)统一进行试鸣防空警报。届时,市区固定防空警报器、移动警报器(车载)和韶关电视台两套节目(韶关台、韶关公共频道)、韶关广播电台两套节目(一套105.7兆赫、二套95.2兆赫)将分别通过声音与图像向广大群众发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三种防空警报信号。望广大群众听(看)到防空警报信号时,不要惊慌,注意听辨,照常进行工作和正常活动。

韶关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情况区分

显示方法

 发放渠道

 

预先警报

 

空袭警报

 

解除警报

 

电动警报器

三长声

鸣36秒停24秒

持续3分钟

连续短声

鸣6秒停6秒

持续3分钟

一长声

持续3分钟

 

移动警报器(车载)

三长声

鸣36秒停24秒

持续3分钟

连续短声

鸣6秒停6秒

持续3分钟

一长声

持续3分钟

 

电视台

三长声

鸣36秒停24秒

持续3分钟

附解说词

连续短声

鸣6秒停6秒

持续3分钟

附解说词

一长声

持续3分钟

附解说词

 

广播电台

三长声

鸣36秒停24秒

持续3分钟

连续短声

鸣6秒停6秒

持续3分钟

一长声

持续3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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