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布行政审批业务咨询电话。考虑到上网办理事项与传统办理方式有很大不同,群众需要了解的问题很多,为此,在试运行初,各相关单位须确定一个网上审批业务咨询电话,接受群众对相关问题的咨询,提供业务指引。咨询电话在11月8日前报市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政府统一在市内媒体公布。
四、确保网上受理能真正实现。系统试运行期间,要确保群众既能够用传统办法办理相关事项,又能够用网上申报方式办理。相关工作部门必须保证有足够的制度、人力和设备保证。要尽快形成“网上办理”相关的工作制度、责任机制。在系统运行设备准备方面,要保证配备足够硬件和网络资源,负责审批事项的每一个工作人员的办公计算机应统一接入到网上审批系统平台。
五、做好应用系统使用人员的培训工作。应用系统试运行前后,各部门都要集中一段时间,分期分批对使用该系统的工作人员进行专项业务再培训。通过培训,使其熟悉计算机的各项操作,提高应用技能,尽快适应从原来的手工方式向新的运作方式转换,缩短磨合期。有关培训工作的安排,由各单位与市信息中心具体衔接和落实。
六、建立试运行问题的反馈机制。各部门要指定专人与市信息中心联系,对试运行期间出现的问题,要尽快反馈给市信息中心,由市信息中心组织系统开发单位进行系统调整和完善。
七、加强对系统试运行工作的领导。为及时处理系统试运行期间出现的问题,市政府决定成立电子政务应用系统试运行统筹协调小组,第一时间处理各部门运行中出现的问题。组长由李熏杰(市政府办)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陈其宏(市信息中心)同志担任。报障电话:8891904,联系人:谢金保(13826313052),尹德雄(13823683770),陈叶飞(13826379995),何磊(13500207520)。
八、做好部门审批事项上网的宣传工作。网上审批系统建设联系千家万户,涉及方方面面。为更好地方便企业、群众到网上审批系统办事,提高网上审批系统的运行效能,市各新闻单位,要集中一段时间,安排一定的版面和时段,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各种媒体宣传和专题报道,介绍建设网上审批系统的意义、办事程序及运作情况,使系统投入试运行的情况让广大市民和投资者充分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