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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2004年度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2004年度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武劳社〔2004〕36号)


各区劳动(保障)局,市属各委、办、局(集团公司、总公司),失业保险各参保单位、各经办机构:
  根据《武汉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我市2003年度全市社会职工平均工资为11719元。请各失业保险参保单位、经办机构,从2004年4月1日起,按此数据,对2004年度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进行调整。
  各缴费单位应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按月如实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其缴费基数低于2003年度全市社会职工平均工资60 %的,按2003年度全市社会职工平均工资60%确定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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