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认工伤保险定点服务机构资格的通知
(武劳社[2007]82号)
市医疗保险中心,各社会保险管理处、东湖分局,有关服务机构:
随着我市工伤保险的进一步扩展,工伤医疗需求量的增大,现根据《
武汉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161号)和《武汉市职工工伤医疗管理办法》(武劳社[2005]87号)规定,对自愿申请承担工伤医疗、职业康复服务的机构进行了资格审查,确认武汉市第七医院、武汉市第九医院、德林义肢矫形康复器材(武汉)有限公司等16家机构具备工伤保险服务资格。
附:武汉市工伤保险定点服务机构通过资格审查名单
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
武汉市工伤保险定点服务机构通过资格审查名单
序 号
| 机 构 名 称
| 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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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武汉市第七医院
| 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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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武汉市第九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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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武汉市第十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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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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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湖北省中山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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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长江航运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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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武汉铁路分局武昌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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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武汉市汉口铁路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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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武汉市汉阳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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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武汉市商业职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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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铁道第四勘察设计院职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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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长航青山船厂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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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武汉石化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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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武汉紫荆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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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德林义肢矫形康复器材(武汉)有限公司
| 辅助器具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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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奥托博克假肢矫形器工业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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