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组织实施
棚户区改造是一项涉及到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必须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统筹兼顾,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抓好落实。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为加强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在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的指导、协调下进行。各区及徐矿集团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各区应明确联络员,要抽调专人包挂、协调,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棚户区改造的相关政策和工作部署。市发改、财政、国土、建设、规划、房管、监察、法制、城管、人防、环保、物价、税务、消防、电业、电信、广电、气象等
有关部门,应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市政府将棚户区改造工作纳人市对各区、各相关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与各区、与各相关部门签订责任状,建立问责和奖惩机制,确保棚户区改造任务落到实处。
(二)深入调查,制定方案
各区对确定实施的项目,要组织人员,集中时间,深入片区进行排查,摸清计划改造棚户区内居民的住房、人口、经济条件、户形、面积、安置方式等方面情况。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报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并按批准后的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
(三)密切配合,整体推进
市、区两级在棚户区改造工作上,要上下协调,密切配合。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优惠政策,积极帮助各区解决在拆迁、安置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区之间也要相互支持,尤其在安置方面,可实行跨区安置,保证工作整体推进。
(四)强化监督,提高效能
市监察、审计部门要对拆迁安置、土地出让、项目建设全过程实施跟踪监督,确保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专人对照计划安排,对棚户区改造的规划、拆迁、建设等进度情况进行督查,定期通报情况,督促项目高效、有序推进。
七、其他
铜山县、沛县经批准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可参照本方案执行。
附件一:(略)
附件二:
徐州市棚户区改造拆迁项目简易审批程序
一、市政府下达棚户区改造拆迁项目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