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2002-2004年度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记帐利率的通知

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2002-2004年度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记帐利率的通知
(武劳社〔2005〕8号)


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根据《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26号)有关规定,确定2002年、2003年、2004年三个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记帐利率均为1.98%(银行给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利率标准)。
  请各单位在处理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记帐利率有关的业务时,统一使用以上数据,并按规定认真做好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记息工作,保证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