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武劳社[2003]10号)
市医疗保险中心、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东湖分局、各社会保险管理处、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政办[2001]264号)的有关规定,我们会同市卫生局确定武钢职工总医院31街门诊部、桥口区韩家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定点医疗机构,限提供门诊医疗服务任务。望严格执行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附件: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单位地址 | 医疗服务任务 | 结算级别 |
l | 武钢职工总医院3l街门诊部 | 青山区冶金街工业二路16号 | 门诊 | / |
2 | 桥口区韩家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桥口区韩家墩112号 | 门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