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民声热线 ”周六版。每周六上午7时30分至7时45分为15分钟的“ 热线回声 ”节目,对上一周“民声热线”节目群众意见的落实情况和听众提出的一些一时不便解答、需要作调查或者需要协调多部门才能解决的问题,在“热线回声”栏目中给予答复。
2、韶关电视台
“民声热线”节目在电视台分设2个版块。
(1)新闻版。每周日上午11时的电台直播节目,由电视台拍成新闻类节目在电视台新闻中播出。并选择部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情况进行新闻报道。
(2)专题版。每周由电视台专题部根据一周群众反映的问题选择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度追踪报道。
3、韶关日报
“民声热线”节目在韶关日报分设3个版块。
(1)“情况反映”专栏。主要将群众向电台“民声热线”反映上线单位的主要问题适时作公开报道。报社将群众向电台“民声热线”反映的其他问题,以及来信来访来电中反映的主要问题,有选择地公开报道,韶关日报社投诉电话:8885627、8876400。
(2)“记者追踪”专栏。主要由报社记者对“民声热线”反映的问题进行追踪报道,促进有关问题的解决。
(3)“热线答复”专栏。由群众所反映问题的相关单位或个人提供情况,在“热线答复”中适时对群众反映问题的解决情况进行回答、解释。
4、特别节目
(1)6月中旬,在市中山公园(或全民健身广场)举办“民声热线”大型户外活动。主题为卫生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电台进行实况转播或录播;电视台、韶关日报进行专题报道。
(2)9月中旬,在市中山公园(或全民健身广场)举办“民声热线”大型户外活动。主题为教育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电台进行实况转播或录播;电视台、韶关日报进行专题报道。
三、“民声热线”节目的管理
为确保“民声热线”专题专栏节目内容导向正确,群众批评真实准确,反映问题能够落实到位,对“民声热线”节目作如下要求:
(一)所有“民声热线”节目由市政府纠风办协调组织,各协办单位共同负责。市三家新闻单位要做到所有“民声热线”的信息互通共享,各媒体各取所需、各有侧重、各显特色。
(二)电台、电视台、报社要成立民声热线节目组负责节目的具体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