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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韶关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英东杯”文体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1)根据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印发韶关市中小学体育竞赛计分办法的通知》(韶市教〔2007〕100号)的有关精神,本届市中小学生运动会设田径、乒乓球、中学生篮球、足球、排球、毽球等项目,以上项目在三年内各举行一次比赛。各代表团总分的计算将由2005年8月以后、2006、2007、2008年以前,三年分别参加市教育局主办的以上体育比赛所得名次的折算分之和加奖励分构成。

  (2)本届市中小学生运动会设代表团总分奖,分别奖励前八名,不足八队参赛则按实际参赛队数奖励。各县(市、区)厂矿在2008年8月前统计三年来获奖情况并报我局审核,我局对获总分前八名的代表团给予奖励。

  10、裁判员及工作人员

  裁判员和工作人员主要在市区和承办单位抽调,凡抽调人员需交大一寸彩色免冠近照一张,用于制作胸卡。

  11、报名及报到

  (1)报名:须进行两次报名。

  第一次报名:2007年5月30日前将参赛组别报市教育局德体卫艺科。

  第二次报名:2007年9月5日。

  第二次报名时由专人持如下材料到市教育局德卫艺科办理。逾期作不参赛论,报名后不得更改、调整和补充。

  ①各参赛队要打印好报名表(附表4-1至附表4-4),并加盖公章。

  ②打印好“运动员参赛资格表”(要贴好大一寸彩色免冠近照并加盖公章,见附表4-5)。

  ③以上表格请进入韶关市教育信息网,在地址栏输入:http://www.sgedu.gov.cn。在通知栏目中查找“韶关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英东杯’文体竞赛方案”。

  ④高中组参赛运动员的正式身份证和正式学籍原件。初中组参赛运动员的正式户口簿或身份证、正式学籍原件。

  ⑤各参赛队领队、教练、运动员需交一张大一寸免冠彩色近照(照片背后应注明代表队名称、姓名、性别、项目或职务),用于制作胸卡。

  (2)报到:各参赛队于赛前两天到赛区报到。

  12、经费开支与毽球比赛相同

  13、服装、旗

  (1)比赛服装一律按田径竞赛有关规则规定执行。

  (2)各代表队自备一面2米×3米印有本代表队名称的队旗,于比赛前两天(报到时)交大会报到处。

  14、保险:见毽球比赛规定

  (四)韶关市第十二届中学生“英东杯”文体竞赛排球赛

  1、竞赛时间、地点:初定11月中旬;地点:另定。

  2、参赛单位:

  (1)各县(市、区)、中省厂矿各选派一所学校(男女队可不同一所学校)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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