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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韶关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英东杯”文体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2)获奖的冠军队颁发奖杯,二至六名发奖牌。所有获奖运动员发成绩证书。获奖队伍的教练员颁发荣誉证书。

  11、报名与报到

  (1)报名

  ①各队于2007年4月13日前带齐如下材料到市教育局德体卫艺科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作不参赛论。

  a、各参赛队一律用电脑打印好报名表,加盖参赛单位公章,手写报名表不予受理;

  b、填好“运动员资格表”(贴好大一寸彩色近照并加盖参赛单位公章);

  c、参赛运动员于1988年1月1日至1991年8月31日出生的凭正式身份证原件;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凭户口簿或正式身份证原件报名;

  d、参赛运动员的原件学籍表;

  e、县以上医院开出的健康证明。

  ②定于4月16日下午4时由主办单位主持分组抽签会议,各参赛单位可派人参加,未派员参加单位由裁判长代抽。抽签地点:市教育局招待所四楼会议室。

  (2)报到

  各县(市、区)运动员于2007年4月26日报到,报到地点:韶关市惠民北路26号金悦酒店(国税局对面),报到当天需要按排中餐或晚餐的请提早一天与大会联系,联系人:段忠勇,电话:8775213、13500209336。25日下午适应场地,26日比赛。

  12、经费开支

  县(市)参赛队食宿补贴每人每天由“英东杯”组委会补助25元,不足部分由各队自筹支付,交通费由派出单位负责,超编人员经费由超编队负责。

  13、保险

  为增强保险意识,预防意外事故发生。各参赛队要为本队参赛运动员办好参赛期间“人身意外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手续,保险费由派出单位负责。报到时请将保险单据复印件交大会竞赛组,凡没有办理有关保险手续的单位,一律不予参赛。

  (三)韶关市第十二届中学生“英东杯”文体竞赛田径比赛暨韶关市第八届中学生运动会田径比赛

  1、竞赛时间:2007年10月(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2、竞赛地点:待定。

  3、参赛单位

  (1)各县(市、区)、驻韶各中省厂矿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

  (2)市直各中学单独组队参赛。

  4、竞赛项目

  (1)高中男子组(15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10米栏(栏高1米、栏间距8.9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标枪(700克)、铅球(6公斤)、五项全能(跳远、标枪、200米、铅球、15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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