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语言类:校园剧、课本剧、音乐剧、小戏、诗歌朗诵、相声、小品等
4、比赛程序及要求
(1)各县(市、区)、厂矿、市直学校要以学校为单位,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校园艺术活动。
(2)各县(市、区)、厂矿、市直学校在学校进行艺术活动的基础上选拔节目参加片区比赛,全市分6个片区进行:①新丰②翁源③乐昌、乳源④南雄、始兴⑤仁化、曲江、厂矿⑥浈江、武江、市直学校、幼儿园,第6片区要求进行声乐、器乐各一场(幼儿园节目形式不限),其它片区形式不限。
(3)12月进行“英东杯”部分优秀节目汇报演出并举行颁奖仪式。
5、参赛办法:各片区必须在11月中旬前组织一台节目,市组织评委组到各片区评奖。各片区提前一个月将比赛时间、地点报市教育局德体卫艺科。厂矿和市直学校各限报一个节目于6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德体卫艺科。中职学校(民办)按所在区域参加县(市、区)选拔,由县(市、区)推荐参加片区比赛。
6、节目要求
(1)参加节目表演的学生必须是本校在籍学生。
(2)每个节目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语言类节目不超过8分钟。
(3)合唱节目60-80人,指挥、钢琴伴奏必须是本校师生。
7、评奖方法: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根据节目的分类比例和质量,评出等级奖若干名,颁发奖牌和奖金。
汇报演出的经费参照2005年的标准。
(二)韶关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英东杯”文体竞赛毽球比赛暨韶关市第四届中小学生毽球比赛
1、竞赛时间:2007年4月26日至28日。
2、竞赛地点:广东北江中学体育馆。
3、参赛单位
(1)省、市毽球传统项目学校单独组队参赛。
(2)市辖三区各选派三所中学和小学参赛(可少报)。
(3)各县(市)、驻韶厂矿可选派中小学各一所学校(男女队可不同一所学校)参加。
(4)市直学校、职业学校(民办)先自行报名,由主办单位根据具体情况选派学校参赛。
4、竞赛办法
(1)竞赛分中学男、女子,小学男、女子四个组别。
(2)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男女队教练员各1人,男女运动员各6人。
5、运动员条件及规定
(1)年龄规定
小学组:必须是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中学组:必须是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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