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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武劳社[2006]73号)

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武劳社[2006]73号)


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武政办[2001)264号)的有关规定,大力支持推进基本医疗保障进社区工作,经研究确定江汉区满春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11家医疗机构为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定点医疗机构。望严格执行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附件: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二〇〇六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
  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定点医疗机构名称医疗服务任务医院等级地址
1江汉区满春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江汉区长堤街1123号
2江汉区民权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江汉区统一街315号
3桥口区宗关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住院一级桥口区下双墩75-76号
4桥口区崇仁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桥口区中山大道26号
5江岸区永清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江岸区长春街72号
6江岸区球场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住院一级江岸区球场街58号
7江岸区台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江岸区建设大道682号
8青山区厂前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青山区厂前路58号
9青山区工人村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青山区工人村八街437号
10青山区新沟桥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青山区新沟桥冶金一街3号
11青山区武东街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住院一级青山区武东街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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