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启明北路排水系统改造的通告
(韶府[2007]44号)
为缓解鹅坑桥一带的排涝压力,市政府决定对市区启明北路排水系统进行改造。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规划改造范围
(一)新建排水渠:自风采桥东引桥与启明路交汇处的京广铁路涵洞口起,经执信路出浈江河,新建一条长460米、宽2.5米、深2米的砼排水渠。
(二)旧渠清疏、修缮:沿京广铁路靠启明路侧原旧排水渠进行清疏、修缮。
二、规划改造范围内需迁移的管线和违章建筑(含临时建筑)及不符合规划建设要求的广告、招牌等必须于2007年9月30日前自行全部迁移(拆除)完毕,费用由所有权单位(或个人)自行负担。
凡覆盖或占用京广铁路靠启明路侧原旧排水渠的所有违章建筑、临时建筑以及通讯、水电、燃气等管线、电杆,须于2007年8月30日前按要求全部迁移(拆除)完毕,迁移(拆除)费用由所有权单位(个人)自行负担。
以上需迁移(拆除)的,逾期或拒不迁移(拆除)者,有关部门将依法强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