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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韶关市委办公室、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创卫办关于2007年韶关市区“创卫杯”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中共韶关市委办公室、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创卫办关于2007年韶关市区“创卫杯”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韶市办联〔2007〕68号)


市辖三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创卫办关于《2007年韶关市区“创卫杯”竞赛活动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创卫办反映。

中共韶关市委办公室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7月10日

  2007年韶关市区“创卫杯”竞赛活动方案

  为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目标,促使市区小街小巷、社区居委或物业管理小区、城中村或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的提升,决定在市辖三区之间开展以市容环境卫生治理为主要内容的“创卫杯”竞赛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参赛单位

  浈江区政府、武江区政府和曲江区政府。区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创卫工作的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参赛单位要结合创卫层级达标,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竞赛活动。

  二、检查内容

  每个区随机抽查主次干道、小街巷各1条,垃圾中转站各1个,单位(社区)1个,城中村或城乡结合部各1处。重点检查街道、小街小巷保洁状况,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单位环境绿化美化,城中村或城乡结合部整治,除“四害”工作落实情况。

  三、检查方法

  (一)本着客观、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法,每月上旬和下旬各进行一次暗访和明查。暗访时,参赛单位人员不参加;明查时,除考评团成员参加外,邀请参赛单位责任人和有关领导参加,其检查均由考评团成员评分。每月成绩将由暗访、明查两次累加,由考评团成员进行评定。

  (二)每月成绩按照《2007年韶关市区“创卫杯”竞赛评比标准》(附后)进行计分,结合日常情况及群众投诉,采取随机抽查,现场评分。

  四、考评团组成

  考评团成员由市政府领导,市卫生、城管、建设、环保、工商、爱卫办等部门分管领导和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组成(名单附后)。市创卫办具体负责“创卫杯”检查评比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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