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人民政府印发韶关市贯彻广东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2010年)实施意见的通知
(韶府〔2007〕6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韶关市贯彻〈广东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2010年)〉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韶关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七月二十九日
韶关市贯彻《广东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2010年)》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缩小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使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与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和谐新韶关的目标相适应,根据《广东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2010年)》,结合《韶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十五”计划纲要执行情况
“十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统一协调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以及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圆满完成了“十五”计划纲要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残疾人事业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一)康复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我市把残疾人康复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执行了按行政区域人口数安排残疾人康复经费的制度;推行了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行动,使一批贫困残疾人得到及时的康复;建立和完善了全市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进一步开展社区康复工作,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化工作机制和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使2万多名残疾人获得了不同程度的康复服务。
(二)残疾人特殊教育长足发展。
全市共有特殊教育学校3所,特教班21个,在校残疾学生1000多人,残疾少年儿童入学率达95%;新修订的《
韶关市扶助残疾人优惠办法》明确提出减免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的书杂费,并对全住宿生给予生活补贴;通过实施“扶残助学工程”,落实“两免一补”政策,保障了贫困残疾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利;凡符合条件的大中专残疾考生绝大多数能进入中高等院校学习。
(三)残疾人就业、职业培训、扶贫解困工作卓有成效。
我市认真贯彻执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全市在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残疾人达1万多名;全市共举办各类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班38期,培训残疾人1339人(次),将残疾人扶贫工作纳入当地“脱贫奔康计划”,建立了“广东省残疾人粤北扶贫种养培训基地”;实施扶助残疾人危房改造和沼气建设工程,使900多户贫困残疾人住上了新房,2000多户残疾人用上了沼气;通过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使1.7万多名贫困残疾人的生活得到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