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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启明北铁路沿线排水渠改造的通告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启明北铁路沿线排水渠改造的通告
(韶府[2007]63号)


  为配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市政府决定对市区启明北铁路沿线排水渠实施改造。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规划改造范围:沿京广铁路靠启明路侧原旧排水渠。

  二、规划改造范围内凡覆盖或占用京广铁路靠启明路侧原旧排水渠的所有违章和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广告与招牌以及通讯、水电、燃气等管线、电杆,须于2007年8月30日前按要求全部迁移(拆除)完毕,迁移(拆除)费用由所有权单位(个人)自行解决,逾期或拒不迁移(拆除)者,将依法强行拆除。

  三、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城市建设需要,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施工。无理干扰、阻碍施工者,将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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