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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关于更换市区街路地名标志牌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市内繁华路段设立双面灯箱式路牌,并纳入城市美化、亮化工程,形成市政建设一道靓丽的风景线;较偏僻的街路设立双面钢板式路牌,造型美观,突出旅游城市特色;街路两侧无各类单位的路牌,下部可改设大幅的“旅游推介”、“诚信宣传”、“品牌天地”、“知行天下”、“城市地图”、“通行指南”、“公益活动”等大型公益宣传版面。

  (三)新式街路地名标志牌下部标注的单位,将在市民政局与市金科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开发的韶关市地名数据库中设置标点。

  (四)新式街路地名标志牌的设立地点由市民政局指定。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1、2007年3月9日,市民政局与市金科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约,由市金科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市区主要路段捐建200-300块街路地名标志牌。

  2、2007年4月至5月,市金科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试制新式街路地名标志牌实样,在市政府大院内展示后由市民政局选定两种式样。

  3、2007年4月至6月,市民政局与市金科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市区的所有街路两侧单位名称进行调查摸底,收集地名并编制录入地名属性数据库。

  (二)实施阶段

  1、2007年8月底前,市区主要路段更换安装30块街路地名标志牌进行展示。

  2、2007年12月底前,市区200-300块街路地名标志牌全部更换设置安装完毕。

  (三)验收阶段

  1、2008年1月至3月,由市民政局对更换设置的街路地名标志牌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

  2、2008年5月,接受省民政厅的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市民政局和市金科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全面负责街路地名标志牌的更换设置工作。

  (二)街路地名标志牌的制作必须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实施的GB17733.1-1999《地名标牌 城乡》强制性国家产品标准执行。

  (三)街路地名标志牌基座的设立施工,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市金科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施工图,并支付全部费用。竣工后由市民政局和市金科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签署施工验收报告。

  (四)灯箱式街路地名标志牌供电线路地下部分的碰头、引线工作,由市城管部门负责,并纳入城市亮化工程管理体系,免费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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