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关于更换市区街路地名标志牌实施方案的通知
(韶府办〔2007〕255号)
浈江区、武江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民政局《关于更换市区街路地名标志牌的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民政局反映。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市民政局关于更换市区街路地名标志牌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地名管理,提高我市地名工作服务水平,更好地为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构建和谐社会服务,根据
民政部《关于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通知》(民函[2005]122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地名工作实际,现就更换市区街路地名标志牌的有关问题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的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特色经济、科教兴市、区域合作、绿色韶关”的发展战略要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做好市区地名标志牌的设置工作,为建设“粤北经济强市、交通枢纽、区域中心、和谐韶关”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总体目标
市民政局与市金科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共同建立和开发韶关市地名公共服务工程。
(一)市金科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2007年底前投资更换设置韶关市区200-300块街路地名标志牌。
(二)市民政局与市金科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在2008年底前共同开发建立韶关市地名数据库。
(三)市民政局与市金科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在2010年底前共同开发建立韶关市地名网络查询系统。
三、新式街路地名标志牌设计方案
(一)新式街路地名标志牌的上部为道路指示牌,由市民政局和市金科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设计,并按国家标准制作;路牌下部是行政、商业、企业、事业单位名称指示牌,标注街路两侧行政、商业、企业、事业单位的名称,著名旅游景点的指向、电话号码等,由市金科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征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