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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关于加快推进现代渔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关于加快推进现代渔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韶府办〔2007〕28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农业局《关于加快推进现代渔业发展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农业局反映。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市农业局关于加快推进现代渔业发展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和现代渔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遵循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突出生态环境优良、江河鱼类种质资源丰富的区域优势,以政策、科技和设施装备为支撑,加大渔业支持保护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运用先进的生产方式和经营管理手段,加大北江名优鱼类的驯养繁殖与开发利用,大力推进健康养殖,打造特色渔业,提高水产品市场竞争力,扶优扶强水产品龙头企业,提高渔业产业化水平,实现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和谐统一,努力构建现代渔业发展新格局。

  二、发展目标

  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要,以提高资源利用率、改善生态环境、提供优质安全水产养殖产品、促进渔(农)民增收为目标,从2007年起到2012年五年内,通过转变渔业经济增长方式、落实渔业扶持政策、优化渔业产业结构、拓展渔业发展功能、提升渔业产业发展质量和水平,从数量和质量上确保水产品的安全有效供给。进一步提高渔业综合效益,全市渔业产值从2006年的7.87亿元增加到11亿元,渔业从业农民人均收入从4683元增加到6000元。

  三、工作重点

  (一)认真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加大渔业支持保护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的精神,统筹城乡发展,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加强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努力提高渔业组织化水平,为建设现代渔业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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