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非住宅(含店面、车(位)库、其他)建筑面积 平方米,占可售总建筑面积的 %。
三、其他情况:
⑴是否有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填是或否)
⑵是否有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 (填有或无)
⑶是否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填是或否)
⑷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填是或否)
四、其他需说明情况: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附送资料(原已提供过的可不再提供):
1、房地产开发企业清算土地增值税书面申请
2、项目立项书
3、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
4、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预、概算书、项目竣工决算报表、项目工程合同结算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凭证、银行贷款利息结算通知单
5、不动产销售明细表
6、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7、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附件4:
填表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纳税人,纳税人应在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后的七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填报本表。
二、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要项目填表说明:
(一)表头项目
1、纳税人电脑编码:按税务机关编排的代码填写。
2、项目名称:填写纳税人转让的房地产项目全称。
3、经济性质:按所有制性质或资本构成形式分为国有、集体、私营、个体、股份制、外商投资企业等类型填写。
4、业别:按纳税人的行业性质分为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企业、个人等。
5、主管部门:按纳税人隶属的管理部门或总机构填写,外商投资企业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