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韶关市委、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金融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韶市联〔2007〕11号 2007年10月31日)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金融产业建设金融强省的若干意见》(粤发[2007]15号)精神,进一步开创经济与金融良性互动的良好局面,做大做强金融产业,跟上全省金融产业发展建设金融强省的步伐,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推进我市金融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加快金融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金融产业建设金融强省的若干意见》(粤发[2007]15号)精神,深化金融改革,推动金融创新,扩大金融开放,防范金融风险。创造良好的金融服务环境和社会信用环境,积极吸引金融机构落户韶关,全面建立与韶关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二)明确金融产业的发展方向。以服务经济为宗旨,以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为中心,以金融体制改革为契机,达到金融与经济双赢;增强农村金融的服务功能,促进城乡金融协调发展。
(三)加快金融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到2010年,全市金融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和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分别达到2.1%和6%;全市金融机构实现利润总额10亿元;按照五级分类,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不良率控制在8%以下;上市公司总市值达到180亿元,全市直接融资比例达到20%;全市保险业金融机构保费总收入达到15亿元,保险深度达到2.5%,保险密度超过453元/人。
二、增强金融与经济的互动作用,实现双赢
(一)金融与经济良性互动。经济健康发展是金融稳健运行的前提条件,金融发展又反过来进一步助推经济的健康快速增长。金融业要充分发挥其在经济运行中的核心作用,发挥其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作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金融机构要紧紧围绕我市“建设粤北经济强市、交通枢纽、区域中心、山水名城、和谐韶关”五大目标,加大对全市工业十大支柱产业(钢铁、铅锌、烟草、电力、铝箔、玩具、制药、工程机械、汽车零配件、电子)和七大农业主导产业(蔬菜、优质稻、优质畜禽、优质鱼、特色水果、竹类、烟)的信贷支持力度。政府将通过贷款贴息、土地储备抵押、道路收费权质押、门票收益质押等方式来支持工业、城建、交通、旅游四大建设重点的融资,实现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