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城市建设规划部门要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局规划,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用房纳入城市新建小区或旧城区改造总体规划,在新建或改扩建居民小区时,按要求在公共服务设施中预留社区卫生服务用房,与市政公用设施同步建设。
区(市)人口计生部门要落实社区计划生育指导工作。
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质量、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
四、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
(十八)做好宣传,加强领导。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市、区(市)政府要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列入政府工作目标,统筹安排,加强领导。要把组织实施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落实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措施,解决广大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作为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要广泛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认识,争取社会各方和广大群众支持。
为加强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市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发展和改革、卫生、城乡规划、物价、劳动社保、人事、民政、人口计生、教育等部门和武江区、浈江区、曲江区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韶关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落实社区卫生服务配套政策,实施社区卫生服务规划,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专家对社区卫生工作进行综合评估,解决实施社区卫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持续发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根据上级要求,提出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策略、年度工作计划,评价指标体系,对社区卫生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关区(市)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在市领导下,统一步调,加强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积极开展创建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活动,确保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落实。
(十九)社区卫生工作实施步骤。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分三步实施:
1、准备阶段。2007年上半年,成立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学习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有关文件,组织开展卫生机构现状调查,制定市实施意见和发展规划,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财政补助、人员编制、功能定位、医疗保障等措施。
2、试点阶段。2007年下半年-2008年下半年,在武江、浈江两区各选择一个街道,一间区医院,进行转型和结构改造,完善服务功能,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