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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韶关市委、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民创业促进富民兴市的意见

中共韶关市委、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民创业促进富民兴市的意见
(韶市联〔2007〕12号 2007年11月8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大力推进全民创业,激发社会创造活力”精神,动员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到创业的伟大实践中去,促进韶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动建设“粤北经济强市、交通枢纽、区域中心、山水名城、和谐韶关”五大目标的实现,结合韶关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全民创业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1、重要意义。全民创业,是指广大干部群众发扬首创精神和主人翁作用,自主创办各类经济实体的生产经营活动。推进全民创业,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一是有利于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富民兴市的根本举措;二是有利于增强经济活力,改善经济结构,是地方经济增加总量、提高质量、加快发展的推动力量;三是有利于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推动充分就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的根本体现;四是有利于培养全民的创造精神和自主意识,是实现民族振兴的内在动力。因此,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全民创业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七大和省、市第十次党代会的精神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大力推进全民创业、促进富民兴市的决策上来,组织动员广大干部群众投身到全民创业的实践中来,推动全民创业活动的全面开展。

  2、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干部创事业”的创业思路和“政府创优环境、民众创造财富”的创业原则,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优化环境,努力营造鼓励创业、支持创业、投身创业的良好氛围,使广大干部群众围绕“三大基地”建设,积极投身创业主战场,成为创业的主体,形成人人争先创业、各业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使通过创业成长起来的民营经济发展成为非公经济的主体力量,成为推动全市经济加快发展的重要力量。

  3、发展目标。在全市范围内培育一大批创业者,增加一大批经济单位,壮大一批中小企业,发展一批有特色的经济板块,新上一批效益显著的项目。到2011年,全市个体工商户达到8万户,私营企业1万家以上,销售额超亿元的非国有企业18家,超10亿元企业5家,超50亿元企业1家,并力争培育3-5家上市民营企业;非公有经济增加值从2006年的200亿元增加到380亿元,非公有经济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006年的50%提高到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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