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0、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要建立升学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阶段招生办法,创新高中阶段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评价机制;要进一步扎实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 创新教育观念,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大力加强职业教育教学研究,科学、合理地进行专业设置,加强重点专业建设,打造品牌专业,重视实操训练,着力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要继续落实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学历毕业证、技术等级证“双证毕业”的制度。要加强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学生的就业指导,提高就业质量。
七、切实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为高中阶段教育提供充足生源
11、切实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确保高中阶段学校的生源充足。要不断巩固和提高义务教育成果,切实做好“防流控辍”工作,进一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初中三年保留率不低于98%,确保初中毕业升学率不低于85%,为高中阶段教育提供充足的生源。
八、建立健全高中阶段教育助学体系
12、建立健全高中阶段教育的助学体系,解决贫困家庭子女上学难的问题。要尽快建立完善以“奖、助、补、减”为主体的高中阶段经济困难学生助学体系。要认真实施从2007年秋季起全省农村家庭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就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享受新助学金标准的政策。市、县(市、区)两级政府要设立专项资金,高中阶段学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用于助学、奖学和学费减免等。努力推进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与各类企业加强合作,帮助贫困家庭学生以工学结合的形式完成学业并推荐就业。要积极发动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人士、校友、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捐资助学,设立扶贫助学金和奖学金。
九、切实加强对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的领导
13、建立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领导工作机制。市、县(市、区)两级政府都要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列入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物价局、监察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解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过程中出现的高中阶段学校设置、师资队伍建设、土地利用、基本建设、经费投入等问题。同时要建立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联系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制度,经常深入学校调查研究,及时为学校排忧解难,确保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