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加快高中阶段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扩大优质高中阶段教育资源。要按达标、安全、实用、节约的要求加快高中阶段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使生均校园土地面积、校舍面积、仪器设备等符合国家办学要求。
到2008年,韶关市一中新校区和韶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新校区要建成并投入使用,广东北江中学、韶关市第一中学、南雄中学、翁源中学、曲江中学、始兴中学等学校要创建成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曲江职业技术学校要创建成国家级示范性中职学校;2009年,新丰中学要建成并投入使用,仁化中学要创建成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韶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乐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等学校要创建成国家级示范性中职学校;到2010年,全市完成高中阶段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大部分完全中学实现初、高中分离,韶关市高级技校、韶关市第二高级技校等国家重点品牌技校的办学质量得到进一步巩固,粤北技校和机电技校等省级重点技校办学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到2011年,所有高中阶段学校符合国家办学标准要求,所有公办高中阶段学校都创建成为省一级(省重点)以上学校,鼓励其中有条件的学校创建国家级示范性学校。各级政府要制定本地区学校基本建设各项规费减免的规定并确保落实,最大限度地降低学校征地和基建成本。
9、切实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要推行校长竞争上岗和聘任制度,不断优化校长队伍结构,要加强校长培训,不断提高中小学校长的管理能力和水平。各级人事、编制、财政、教育、劳动保障等部门要根据办学规模和课程设置要求,按年度及时核定高中阶段学校教师编制并配足教师,着力解决教师编制空编和缺编问题。推行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严格执行教师准入制度,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教师队伍。积极聘请企事业单位有技能专长的人才兼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业教师或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积极与师范院校联系加大师范生定向培养力度,鼓励优秀应届师范生和年轻优秀教师到县级高中阶段学校任职任教。认真实施名校长名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培养造就一批名校长、名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要按照有关职称规定聘任教师,制定骨干教师补贴政策,切实提高高中骨干教师的待遇。要落实教师继续教育经费,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在职教师参加各种进修培训,大幅度提高教师学历层次和业务素质。加强教师师德建设,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爱生乐教。鼓励高中阶段学校返聘身体健康、教学水平高的退休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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