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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韶关市第十三届中小学生“英东杯”文体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7、评奖方法: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根据节目的分类比例和质量,评出等级奖若干名,颁发奖牌和奖金。

  经费开支:县(市)学校领队、辅导老师、演员食宿补贴每人每天由“英东杯”组委会补助25元(曲江区每人每天发10元补贴),不足部分由各队自筹支付。集体节目食宿补贴人数:学生14人、辅导教师2人、领队1人,超编人员经费由超编队负责;交通费由各队负责。汇报演出的经费参照以上标准。

  (二)中学生男子足球赛

  1、竞赛日期:初定10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参赛办法

  (1)省市足球传统校(市五中、曲江一中、新丰一中)必须单独组队参赛。

  (2)各县(市、区)、中省厂矿自由组队参加竞赛(各限报1队);市直学校直接报名参赛。

  (3)各单位报每队运动员12人,领队、教练各1人。

  3、运动员资格

  (1)运动员年龄规定:1989年1月1日至1992年12月31日出生者。

  (2)须具当地正式户籍和本学年度普通中学(含职中)正式学籍。

  (3)市业余体校符合参赛条件的学生,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赛。

  (4)凡属引进的运动员,其户籍在报名前已正式迁入我市,学籍也同时转入当地学校的,须经竞赛资格审查小组审核,符合条件方可参赛。

  (5)经县以上医疗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4、运动员资格的审查及处理

  (1)为端正赛风,维护比赛公平、公正原则,组委会将随时对参赛运动员资格进行抽查,对不符合资格者,一经查实将作如下处理:①赛前:取消运动员参赛资格。②赛中:视情节轻重,由仲裁小组作出裁决。③赛后:取消比赛成绩,并追回奖品。情节严重者将在全市通报批评。

  (2)对违反参赛资格规定的运动员、运动队将依据《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比赛过程中如有申诉,须书面向主办单位或仲裁委员会提出,处理办法按有关比赛规则执行。

  5、报名报到

  各参赛队于2008年8月30 日前携带如下材料到市教育局德体卫艺科办理报名手续:

  (1)参赛队要认真填写打印好报名表(附表二)加盖参赛单位公章;

  (2)填好“运动员资格审查表”(贴好大一寸彩色近照并加盖参赛单位公章,附表三);

  (3)参赛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和学籍表原件;

  (4)交大一寸彩色免冠近照一张(用于制作参赛证);

  (5)到县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开出有效的健康证明。

  6、竞赛办法

  (1)采用中国足球协会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及其有关补充规定。

  (2)竞赛采用7人小型足球赛制,每场赛时70分钟,上下半场各35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比赛第一阶段分若干小组采取单循环赛制,每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弃权取消全部比赛成绩,积分多者小组名次列前。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分别按下列方法决定名次:相互队胜者、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相互间比赛进球总和多者、第一阶段赛净胜球多者、第一阶段赛进球总和多者名次列前,若仍排不出名次,则抽签排名。第二阶段小组前二名抽签排位,采用淘汰赛制决出名次,每场比赛须决出胜负。如积分相等,以点球决胜负,点球办法: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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