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延长涿鹿华达秸秆生物热电工程建设期限的的函
(冀发改函[2009]63号)
涿鹿华达生物热电有限公司:
收到张家口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延长涿鹿华达秸秆生物热电工程建设期限的请示》(张发改能源[2009]83号),根据《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实施办法》(冀政[2005]32号),我委对涿鹿华达秸秆生物热电工程项目进行了核实,该项目确因承建单位变更及保奥运安全耽误了工期,经研究,同意将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证(证号:冀发改能源核字[2007]39号)核准的涿鹿华达秸秆生物热电工程项目建设年限延长到2010年。